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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文明实践进行时】消防部门开展“3·15”安全宣传活动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编辑:李 磊   2024年03月14日 15:54:30

  3月13日,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向群众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次,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设置了消防常识、火灾案例等内容的消防宣传区域,精心摆放了消防宣传资料、真假消防产品等,吸引群众驻足学习。

  宣传人员采取现场讲授、实物示范的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常见消防产品的辨识方法,同时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工作人员也为群众提供燃气具相关产品真伪辨识的讲解,提醒居民群众在购买消防产品时一定要查看标识,注意辨别真假,避免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导致人员生命及财产损失。

  活动现场,消防员还开展了煤气灶台上的油锅突发起火灭火现场实操,参与演习的群众也分别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灭火实操。

  居民王美莉说:“扑灭油锅起火的实操很实用,我还掌握了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质量过关的消防设备是安全的保障,如果是假冒伪劣的灭火器、水枪等,在使用过程中因强度不足容易出现变形。”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市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刘宏基介绍,看似“差不多”的消防产品实则有许多讲究,例如,应急照明灯的电池容量是否足够支撑逃生时间,消防水带的厚度能否在强大爆破压力下不渗水。

  如何选择合格的消防设备?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及相关单位,购买消防设备前可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http://www.cccf.com.cn),核对所购买的消防产品是否属于网站上备案的产品。

  如果市民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身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监督举报。(记者王畅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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