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新一轮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评选复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一轮市级文明校园评选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资格审核、测评考量、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乌鲁木齐市文明委决定拟继续保留水磨沟区石人子沟街道石人子沟村等79个村镇、乌鲁木齐市文化和旅游局等306个单位、李金昌家庭等70户家庭、乌鲁木齐市第二小学等62所学校的市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市文明办反映。 联系电话:0991-4168059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30号(乌鲁木齐市文明办) 邮编:830017 电子邮箱:wlmqwmbcjk@163.com 乌鲁木齐市文明办 2023年12月29日 扫码查看详细名单 ↓↓↓
复查确认拟继续保留称号的市级文明村镇名单
复查确认拟继续保留称号的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复查确认拟继续保留称号的市级文明家庭名单
复查确认拟继续保留称号的市级文明校园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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